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我镇防汛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东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玲珑镇范围内突发性风、雨、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道洪水、洪涝灾害、防汛抢险(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1、坚持抗洪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2、防汛抗洪以保障国民经济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3、防汛抗洪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5、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依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玲珑镇人民政府设立玲珑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洪工作。
(一)镇指挥机构。
镇防指同时为镇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各行业、各部门、各村委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领导、指挥、调度和有关命令发布。
总指挥:温圣光
副指挥:张承运 李德仲 刘少楠 温寿宁 徐信波 邵仕曙
成 员:葛平江 刘忠娟 彭少鹏 李昱静 陈世年 李寿刚
张少芳 苑冬雨 张 咏 许 琳 王 琛 李胜荣
侯悦民 孙海波 秦春兰 刘国兴 杨经纬 徐俊杰 郝建辉 王书伟 路 亮 王明波 李红军
(二)镇防指职责
镇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洪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定防汛抗洪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洪工作具体部署,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洪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防汛抗洪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镇防指主要成员防汛抢险工作分工。
温圣光 负责全镇总的防汛、防台风和抗洪抢险调度指挥。
张承运 负责各企业及矿山防汛、防台风和抗洪抢险调度指挥工作。
李德仲 负责全镇各出险单位群众转移工作的调度,做好防汛、防台风和抗洪抢险的后勤保障等工作;协调公安、交通、交警、农电、电信等双管单位,抓好抢险时期治安、电路及通信保障工作,并保持道路畅通。
刘少楠 负责镇机关和协调全镇中小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协助李德仲副书记抓好全镇各出险单位群众转移工作的调度,做好防汛后勤保障等工作。
温寿宁 负责汛期对各单位防汛、防台风和抗洪抢险工作进行督查。
徐信波 负责协助温圣光镇长抓好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洪抢险工作,并做好全镇防汛抢险措施的落实与督查;负责做好各村住房、危房及农村道路安全度汛工作。
葛平江 负责抓好矿山防汛、防台风和抗洪抢险措施的落实及各矿业公司抢险应急队的调度工作。
刘忠娟 负责协助张承运主席抓好各企业防汛、防台风和抗洪抢险调度指挥工作;负责一区各村防汛抢险调度及群众转移工作的实施。
彭少鹏 负责协助李德仲副书记做好各出险单位群众转移及群众稳定工作;负责镇政府应急抢险队工作;负责全镇民兵预备役抢险队的调度工作。
李昱静 负责协助徐信波副镇长做好各村住房、危房及农村道路安全度汛和防台风工作。
邵仕曙 负责协助徐信波副镇长抓好全镇防汛、防台风抗洪抢险工作;
负责二区各村防汛抢险调度及群众转移工作的实施。
陈世年 负责协助张承运抓好各企业防汛抗洪抢险调度指挥工作。
李寿刚 负责三区各村防汛抢险调度及群众转移工作的实施。
张少芳 负责协助李德仲副书记做好各出险单位群众转移工作。
苑冬雨 负责全镇防汛信息上报工作;同时协助李德仲副书记做好防汛后勤保障工作。
张 咏 负责协助刘少楠副书记做好镇机关防汛工作和各出险单位群众转移工作。
许 琳 负责协助李寿刚做好二区各村防汛抢险调度及群众转移工作的实施。
王 琛 负责协助葛平江副镇长做好矿山防汛、抗洪抢险措施的落实调度工作;负责镇政府应急抢险队工作。
(四)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防汛抗洪重大事件协调,负责防汛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水利站:负责防汛抗洪排涝督导及镇属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全镇抗洪、防台风灾害各项应急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给行政首长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运行安全,搞好洪水调度,负责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计划。
黄金安监办、国土所:负责全镇矿山企业的防洪抢险各项责任制的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矿业公司防洪抢险各项措施的落实,制定防洪抢险安全预案并组织实施,处理好各矿业公司防洪突发事件,搞好各矿业公司的防洪及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所:负责全镇重点工程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拨工作,确保抗洪抢险物资、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社会事务办: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分配,做好洪涝灾害的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严厉打击抗洪抢险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等不法分子,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防汛紧急期间协助镇防指组织好群众撤离和转移,对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抗旱、供水工程的犯罪分子,要进行严厉打击。
交警中队:负责全镇交通干线、公路、桥涵及防汛道路的畅通,做好台风暴雨时道路清障工作,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人员、物资、设备顺利抵达灾区。紧急抢险时,保障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和紧急撤离群众车辆的调度。
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中心学校:负责全镇校舍、教育系统的防汛排涝和重点危舍改造的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学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识教育及水库、河道、池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农电站:负责汛期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重点工程的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镇防指、重点水利工程的洪水调度、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供销社:负责防汛麻袋、编织袋、铁丝、木料等物料的采购和储备号料工作。发生紧急灾情时,要拿得出、供得上,为全镇防汛抢险提供物资保障。
所有成员单位要在镇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服从大局,明确责任,齐心协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机。
(五)预案执行体系。
1、镇长为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玲珑镇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单位、村防洪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防汛行政责任人担任预案执行的第一责任人。
2、建立镇防汛抢险“扁平化”指挥体系,要做到上报“三同时”,巡查责任人发现险情后,应立即向技术责任人和行政责任人、下游可能影响的村的主要负责人报告。当险情严重可能危及下游群众安全时,行政责任人应立即下达命令通知下游群众立即转移,再将情况向镇防指汇报。
三、预警机制
(一)洪水预警
1、当出现暴雨洪水时,村主要负责人和包工程责任人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报告水位、流量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镇防指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全镇发布。
(二)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省、市、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或上级防指通知,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镇防指及时通知各村各单位。
2、遭遇台风袭击,镇防指、各村、各单位要强化值班,观察动向,镇防指及时向全镇发布信息,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3、村主要负责人和各包工程责任人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各村及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同时各防汛责任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2、镇防指负责罗山水库、盛家环山河二号水库的防洪调度,其它水库、塘坝防洪调度由包工程责任人及各村负责人负责。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镇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指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指。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塘坝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
5、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二)Ⅰ级应急响应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应急响应。
(1)罗山河等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2)某局部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多处局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3)小一型水库(罗山水库或盛家环山河二号水库)垮坝或出现重大险情;(4)台风在我镇登陆;(5)市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Ⅰ级响应行动。
镇防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镇防指召开紧急会议,镇长主持会议,镇主要领导、防指成员、有关部门参加,做出防汛抗洪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镇党委、市防指。镇防指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和工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和技术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镇防指和各村、各单位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镇政府全体机关干部在政府待命;镇防指根据需要随时发布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镇财政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交警中队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
(1)多条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2)某局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多处局部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3)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或两小一型水库(罗山水库或盛家环山河二号水库)发生重大险情;(4)8级以上热带风暴进入我镇。
2 、Ⅱ级响应行动。
镇防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镇防指召开会议,镇长主持会议,镇主要领导、防指成员、有关部门参加,具体安排防汛抗洪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调度工程防洪,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加强防汛抗洪工作;镇政府机关干部根据分工到岗到位。镇防指和各村、各单位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和工情发展变化,镇防指根据需要随时发布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镇党委、政府和市防指汇报。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及时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协助开展卫生防疫工作。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数条河流河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2)某局部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多处局部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3)某座小(二)型水库垮坝,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两小一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4)台风外围严重影响我镇。
2、Ⅲ级响应行动。
镇防指召开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具体安排防汛抗洪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调度工程防洪;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技术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洪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镇党委、政府和区防指汇报。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及时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协助开展卫生防疫工作。镇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Ⅳ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局部发生一般洪涝灾害;(2)重要塘坝垮坝,或某座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小(一)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数座塘坝同时发生重大险情;(3)8级以上热带风暴外围影响我镇。
2、Ⅳ级响应行动。
镇防指召开会议,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具体安排防汛抗洪工作;按照权限调度工程防洪;根据预案相应采取防守措施,派出技术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洪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镇党委及市防指汇报。
(六)不同灾害的应急回应措施
1、河道洪水
(1)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镇防指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请求上级调动镇应急抢险队参加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道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防指应根据河道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和增加河道泄洪能力。
2、台风暴潮灾害
(1)台风暴潮(含热带低压)警报由市防指发出。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a、镇防指领导及各村、各包工程责任人上岗到位值班。
b、镇防指督促各村、各包工程责任人加强巡查,查工程险情,查危房危舍,做好加固除险工作,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成熟农作物应组织抢收。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a、镇防指领导及各村防汛责任人、包工程责任人应立即上岗到位值班,根据防御台风暴潮预案进一步检查各防御措施落实情况。
b、镇防指和各村组织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及时转移,组织有关单位做好高空作业设施防护工作;电力、通信部门落实抢修人员,一旦损坏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医疗卫生部门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3、水库溃坝
(1)当出现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镇防指和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重要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指。
(2)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镇防指负责,视情况组织镇抢险应急队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镇防汛转移组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
(3)镇防指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负责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必要时请求上级派出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
(七)信息报送和处理(由信息组负责)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救灾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救灾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迅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及时上报镇防办值班室负责处理,较重险情、灾情,经镇防指主要领导审批后,可向市防办值班室上报。
4、凡经镇防指和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的信息,镇防指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镇防指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市防办,并及时续报。
(八)指挥和调度
1、出现洪涝灾害后,镇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防指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镇防指要立即派出技术指导组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上级防指派出专家组协助,并成立前线指挥部。
(九)抢险救灾
1、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镇防指或包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镇防指和包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市防指指挥决策。
3、镇防指应迅速调集全镇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主要河道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主要由专业抢险队实施。
4、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十)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镇防指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防指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护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措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洪涝灾害后,相关各村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各村应按照镇防指和上级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镇政府和有关村负责提供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洪涝灾害后,镇政府和镇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镇政府可紧急动员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十一)信息发布
汛情、灾情及防洪动态等信息,由镇防指向社会发布。
(十二)应急结束
1、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镇防指可根据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未使用的应当及时归还或入库储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要组织对取土后的土地复垦,对砍伐树木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防指应协助镇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附则
预案实施时间 汛期为每 6月—9月,其中主汛期为7月—9月。进入汛期预案启动,汛期结束预案结束(特殊情况另定)
附件:1、玲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表
2、玲珑镇防汛抢险信息、监测组成员表
3、玲珑镇防汛抢险保障组成员表
4、玲珑镇防汛抢险转移组成员表
5、玲珑镇防汛抢险应急队成员表
6、玲珑镇水利防洪工程一览表
7、玲珑镇水库防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玲珑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玲珑镇防汛防台风抢险指挥部成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指挥 | 温圣光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副指挥 | 张承运 | 人大主席 |
副指挥 | 李德仲 | 副书记 |
副指挥 | 刘少楠 | 副书记 |
副指挥 | 温寿宁 | 纪委书记 |
副指挥 | 徐信波 | 党委委员、副镇长 |
副指挥 | 邵仕曙 | 人大副主席 |
成员 | 葛平江 | 副镇长 |
成员 | 刘忠娟 | 副镇长 |
成员 | 彭少鹏 | 党委委员 |
成员 | 李昱静 | 副镇长 |
成员 | 陈世年 | 人大副主席 |
成员 | 李寿刚 | 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
成员 | 张少芳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成员 | 苑冬雨 |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
成员 | 张 咏 | 党建办副主任 |
成员 | 许 琳 |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
成员 | 王 琛 | 应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
成员 | 李胜荣 | 派出所所长 |
成员 | 侯悦民 | 国土所所长 |
成员 | 郝建辉 | 卫生院院长 |
成员 | 孙海波 | 农电站站长 |
成员 | 徐俊杰 | 中心学校教办主任 |
成员 | 秦春兰 | 联通公司经理 |
成员 | 刘国兴 | 交警中队队长 |
成员 | 杨经纬 | 供销社主任 |
成员 | 王书伟 | 财政所副所长 |
成员 | 路 亮 | 督查办主任 |
成员 | 王明波 | 社会事务办主任 |
成员 | 李红军 | 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 |
附件2 :
玲珑镇防汛抢险信息、监测组成员表
名 称 | 姓 名 | 职 务 |
组长 | 刘少楠 | 副书记 |
副组长 | 苑冬雨 |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
成员 | 卜梓钰 | 科员 |
成员 | 温晓坤 | 科员 |
成员 | 王腾飞 | 科员 |
成员 | 王潇逸 | 科员 |
附件3: 玲珑镇防汛抢险保障组成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组长 | 李德仲 | 副书记 |
副组长 | 苑冬雨 |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
成员 | 王书伟 | 财政所副所长 |
成员 | 王明波 | 社会事务办主任 |
成员 | 崔文臣 | 农办副主任 |
附件4: 玲珑镇防汛抢险转移组成员表
组 长 李德仲 副书记 | |||
成员 | 刘忠娟 | 成员 | 栾培庆 |
成员 | 邵仕曙 | 成员 | 张 修 |
成员 | 李寿刚 | 成员 | 任秋实 |
成员 | 张少芳 | 成员 | 李文玲 |
成员 | 张 咏 | 成员 | 陈 萍 |
成员 | 王 红 | 成员 | 李艳芳 |
成员 | 张旭红 | 成员 | 崔俊青 |
成员 | 高春芳 | 成员 | 李桂峰 |
成员 | 李 丽 | 成员 | 李志玲 |
成员 | 王美凤 | 成员 | 王露瑶 |
成员 | 张绍杰 | 成员 | 戚秀秀 |
成员 | 姜守丽 | 成员 | 张骞娇 |
成员 | 曲慧宁 | 成员 | 温亨斌 |
成员 | 王艳君 | 成员 | 杨军波 |
成员 | 刘慧华 | 成员 | 张进兵 |
附件5: 玲珑镇防汛抢险应急队成员表
队长 彭少鹏 党委委委员 13605450707 | |||
副队长 王 琛 主 任 18596150909 | |||
成员 | 高慧宾 | 成员 | 纪青君 |
成员 | 张宝林 | 成员 | 王军杰 |
成员 | 路吉章 | 成员 | 李世经 |
成员 | 李迎宾 | 成员 | 高 明 |
成员 | 李桂良 | 成员 | 史文宝 |
成员 | 路 亮 | 成员 | 于 波 |
成员 | 王为富 | 成员 | 薄 杨 |
成员 | 宋举明 | 成员 | 刘 鑫 |
成员 | 路观问 | 成员 | 张莹玉 |
成员 | 张金山 | 成员 | 刘声强 |
成员 | 张玉辉 | 成员 | 李鹏芳 |
成员 | 李培吉 | 成员 | 王振磊 |
成员 | 盛华章 | 成员 | 薛 辉 |
成员 | 高树堂 | 成员 | 张莳帛 |
成员 | 李培吉 | 成员 | 李鹏飞 |
成员 | 郝治中 | 成员 | 栾宝政 |
成员 | 冷绍卿 | 成员 | 王 蕾 |
成员 | 孟祥鹏 | 成员 | 李海东 |
成员 | 韩忠言 | 成员 | 毛文强 |
成员 | 陈希军 | 成员 | 姜洪山 |
成员 | 孙常辉 | 成员 | 宋述忠 |
成员 | 温学建 | 成员 | 张春斌 |
成员 | 牟金虎 | 成员 | 张建利 |
成员 | 杨恒宝 | 成员 | 高世明 |
成员 | 温振勇 | 成员 |
附件6: 玲珑镇水利防洪工程一览表
工程名称 | 总库容(万立方米) | 正常蓄水位或汛限水位(m) | 警戒 水位(m) | 坝址控制流域面积(平方公里) | 最大泄洪流量(立方米/S | 下游受影响村庄(人口) | 备注 |
罗山水库 | 417.1 | 139.94 | 141.83 | 13.83 | 300 | 5个村7700人 | |
盛家二号水库 | 136.6 | 183.2 | 184.02 | 0.8 | 21.7 | 4个村4900人 | |
欧家夼观里水库 | 30.97 | 262.36 | 265.02 | 2.45 | 89.49 | 3个村6000人 | |
大蒋家白泥坑水库 | 27.96 | 66.5 | 67.55 | 1 | 28.61 | 1个村1200人 | |
台上水库 | 13.7 | 132.69 | 134.52 | 1.5 | 46.72 | 1个村100人 | |
小李家水库 | 32.5 | 151.6 | 152.96 | 1.4 | 28.74 | 无 | |
睦邻庄水库 | 83.05 | 69.8 | 71.91 | 2.7 | 78.9 | 1个村400人 | |
北高家水库 | 29.11 | 69.2 | 70.77 | 1.2 | 32.36 | 无 | |
后花园水库 | 35 | 60.2 | 62.25 | 3.5 | 100 | 2个村2000人 | |
前花园水库 | 21.34 | 89.99 | 91.38 | 0.486 | 110.77 | 1个村1200人 | |
鲁格庄水库 | 62.18 | 105 | 106.53 | 3.24 | 127.42 | 1个1800人 | |
东路家卧沟水库 | 41.29 | 193.9 | 194.95 | 1.24 | 26.8 | 无 | |
官家河水库 | 38.62 | 113.64 | 115.79 | 4 | 84 | 1个村1200人 | |
塘坝 | 40座 | ||||||
河 道 | 堤防型式 | 堤防长度 | 备 注 | ||||
罗山河 | 浆砌石 | 10km | |||||
马山河 | 浆砌石 | 2.5km | |||||
北路家河 | 浆砌石 | 1.5km | |||||
沟上村南河 | 土堤 | 1km | |||||
睦邻庄河 | 土堤(部分砌石) | 3km | |||||
前花园河 | 土堤(部分砌石) | 3.5km | |||||
官家河河 | 浆砌石 | 1km |
附件7: 玲珑镇水库防汛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 ||||||||
序号 | 水库名称 | 工程 | 所在地点 | 行政 责任人 | 技术负责人 | 大坝管理单位责任人 | 水库管护员 | |
1 | 罗山水库 | 小1型 | 北路家村东 | 刘福利 | 崔文臣 | 温圣光 | 路兴顺路启文 | |
2 | 环山河二号 | 小1型 | 盛家村北 | 刘福利 | 崔文臣 | 张承运 | 盛春成 | |
3 | 欧家夼观里 | 小2型 | 欧家夼村北 | 邵仕曙 | 崔文臣 | 兰香才 | 兰松亮 | |
4 | 鲁格庄 | 小2型 | 鲁格庄村西北 | 许琳 | 崔文臣 | 刘汉伟 | 刘志胜 | |
5 | 睦邻庄 | 小2型 | 睦邻庄村北 | 李德仲 | 崔文臣 | 秦洪期 | 秦洪胜 | |
6 | 前花园 | 小2型 | 前花园村西 | 张 咏 | 崔文臣 | 冯青河 | 冯青江 | |
7 | 大蒋家白泥坑 | 小2型 | 大蒋家村南 | 李寿刚 | 崔文臣 | 蒋金达 | 蒋金坤 | |
8 | 北高家山东 | 小2型 | 高家村山东 | 张少芳 | 崔文臣 | 高冉波 | 温绍峰 | |
9 | 台上村南 | 小2型 | 台上村南 | 彭少鹏 | 崔文臣 | 李志钢 | 李瑞海 | |
10 | 后花园 | 小2型 | 后花园村西北 | 苑冬雨 | 崔文臣 | 李 胜 | 李尧生 | |
11 | 东路家卧沟 | 小2型 | 磨山夼路家东 | 刘少楠 | 崔文臣 | 路 涛 | 路孝章 | |
12 | 小李家村东北 | 小2型 | 罗山李家村 | 刘忠娟 | 崔文臣 | 高天兵 | 李德军 | |
13 | 官家河 | 小2型 | 官家河村北 | 王琛 | 崔文臣 | 张建波 | 张好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