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抽查内容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擅自更改许可内容和范围;是否存在证物不符现象,即对照卫生许可批件附件内容,检查实际产品材料、规格型号说明书等技术参数是否一致;生产现场是否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
现场检查主要针对:1、卫生许可批件2、原辅材料索证3、生产纪录 4、自检记录5、标签标识 6、从业人员体检7、卫检管理组织与制度 8、生产布局9、生产工艺 10、使用的原辅材料11、设备运转情况 12、个人卫生等12项内容进行逐条落实。
二、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自7月初开始至8月底结束。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促进协同监管,并将检查结果通过网络等社会媒体进行通报,确保我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