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农村招考优秀教师进城区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农村教育发展。
2022年3月,《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措施》(鲁教师字〔2022〕2号)规定:“严禁各地采取考选的方式遴选乡镇优秀教师进城”。我市也将根据文件精神,取消从农村招考优秀教师进城计划。
一、落实各类人才定向培养计划。根据我市农村实际,积极协调烟台教育局,为农村学校争取省属公费师范生人才培养计划。2017年至今我市共报送了省属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167名,其中,2017年报送20名,2018年报送40名,2019年报送55名,2020年报送28名,2021年报送24名。今年,将有40名省属公费师范生毕业,加入招远教育。今后我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公费师范生相关工作,确保为我市农村学校输入高素质人才,为建设美丽乡村服务。
二、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一是农村教师补充力度进一步加大。2021年为乡村中小学招聘教师21人、校医3人、会计4人,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的年龄和学科结构,实现农村教师队伍年轻化、专业化。二是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运行良好。明确将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作为评聘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和评选特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三、构建基层人才评聘、考核新标准。一是贯彻落实基层职称评审政策,开通基层教师职称晋升专门通道,乡镇中小学教师工作满10年及以上、乡镇中小学教师工作满20年及以上申报高级教师或基层高级教师,可以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的政策;二是鼓励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直接参评高一级职称政策,评审通过后须在农村学校至少工作满5年;三是大幅度提高农村学校考核优秀等次比例。2021年年度考核,农村学校优秀等次比例平均20%,比城区高5个百分点。
通过以上举措,吸引城区学校名师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切实调动农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农村教师事业的稳步发展,为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教师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