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保洁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农村保洁员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全体保洁员的努力下,街道组织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月、城市精细化管理、“三清一改”等活动,经过系统化综合整治,农村垃圾基本清理干净,村庄“三大堆”基本清除,村内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越来越少,河沟湾塘渠基本得到整治,街道整体环境卫生面貌有了质的提升,“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成为大秦家街道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农村保洁员的辛勤劳动是分不开的。
关心关爱保洁人员,不断提高保洁人员薪酬待遇,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民生目标和关注的重点。今年以来,受疫情等影响,市、街道财政更加紧张,与周边市的补助标准相比还有差距。随着我街道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镇创建、乡村振兴镇创建和美丽乡村样板示范片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以及烟台、招远各级对农村环境整治检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保洁员工作量逐年增大,工资与工作强度不成正比,保洁员工资普遍偏低,困难也是实际存在。目前我街道农村保洁由第三方公司托管,保洁员主要职责是清扫村内主次街道,清运垃圾桶、清理排水沟渠卫生等,平均工资500元/月左右。解决农村保洁员工资待遇问题,需要市、街道、村三级共同努力和支持,首先要从投入上落实,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级财政在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方面的投入将不断增加,农村保洁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也将会不断提高;其次从运行机制上落实,目前保洁员竞争上岗机制尚不完善,还存在一些保洁员工作标准不高,不能及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城管办业务指导作用,坚持综合整治和标本兼治相结合,抓好保洁公司运行监管,做好常态化保洁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监督落实相关保洁员福利待遇发放,尽全力保证考核的公平性。三是健全环卫队伍,落实日常普扫及保洁员上岗制度,提高精细化作业水平;四是加大机械化工作强度,街道投入新的垃圾转运车,并配备齐全劳动工具,确保保洁员能够就近清理垃圾,减轻工作强度。
2022年6月24日